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中考网 - 各省中考 - 安徽中考 - 安徽省中考 - 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15年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教育厅 2015-5-22 19:22:07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基〔2015〕45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15〕13号)印发以来,各地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近期,从各地反映情况来看,部分地方的个别学校违反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规定和要求,提前违规跨省辖市招揽生源。为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现就进一步规范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1.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掌握普通高中的招生动态,切实把“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市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的政策传达到每一所学校,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掌控,杜绝公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违规招生,民办普通高中不按规定程序招生的问题。各市招生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地中招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对于中招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核实必须严肃查处。

2.要进一步将工作做早做实做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对辖区内普通高中是否跨本辖区招生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要从保障招生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对已经违规进行跨本辖区招揽生源的学校,及早督促,立即纠正,退回已经招收的学生,并向考生及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防止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要迅速部署各初中学校采取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形式,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的政策,凡报考普通高中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并按照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招生程序录取,方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各普通高中,包括示范高中,均无权录取计划和政策规定以外的学生。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学校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对于因学校不听招呼、执意违规招生所造成的社会不稳定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当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负责。

3.加强学籍注册监管。省教育厅将通过中小学学籍系统强化对普通高中招生的监控和管理,对违反规定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建立学籍,对确认违规跨省辖市招生的学校均关闭其电子学籍注册等功能,问题严重的地区将实施整地区关闭,直至问题妥善解决,经省教育厅核实无误后再开放其电子学籍注册功能。各市、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学籍系统注册程序的规范管理,严格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注册的审核把关,对违规的学籍注册申请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对以异地借读为名跨地招生,并在高中阶段中途办理学籍注册的要严肃审核查处。省教育厅将加强对高中起始年级和高中阶段中途注册学生审核把关,对因违反规定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将追究违规主体的责任;对于私下以不正当手段注册学籍的,将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一并实行责任追究。

4.严惩违规招生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规范治理工作责任,把是否违规跨省辖市招生纳入到督导考核中,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对各地招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规范招生工作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教育工作指标中,纳入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督导考核指标中。对顶风违规跨省辖市招生的省示范高中一律取消其省级示范高中资格。

请各市、直管县教育局于2015年6月5日前,将落实本通知情况和发现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5月20日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